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最新通知精神和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上级疫情防控规定和学校、学院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4月4日放假;4月3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一)有课程安排的正常进行,其他教职员工正常放假。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
劳动节不串休。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一)有课程安排的正常进行,其他教职员工正常放假;5月4日(星期二)、5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
6月14日放假;6月12日(星期六)、6月13日(星期日)有课程安排的正常进行,其他教职员工正常放假。
四、暑假放假时间
1.学生:7月12日(星期一)正式放假,8月21日(星期六)、8月22日(星期日)返校注册,8月23日(星期一)上课。
2.教职工:7月12日(星期一)至8月18日(星期三)放假,8月19日(星期四)起正式上班。服务保障和经营性单位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将结合实际对放假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