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教职工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学院人员情况分类管理。
2 .参与制定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目标任务考核。
3 .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学院教职工有关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4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队伍建设规划、人员补充计划、教职工培训计划等,制定相关管理规章。
5.负责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办理人才的引进与管理等工作,办理学院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授的聘任。
6.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
7.负责制定校内人员流动的管理规章,并对流动人员进行管理。
8.负责学院劳动工资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办理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发放等工作。
9.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投保和社会用工的管理,制定学院劳动保护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10.负责办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辞职、调离及教职工退休的审批及离校、离岗手续。
11.建立健全人员管理信息化平台,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的信息维护、统计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2.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