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采购和验收部分
1、问:采购商品、服务或工程的流程是什么?
答:(1)填制政府采购论证表,写清产品、服务及工程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及详细参数(不得出现有指向性的参数,如品牌型号等),工程类项目根据相关要求还需提供工程投标控制价等材料。
(2)登录学院网站,依次点击“校内办公”——“流程”——“荣成学院”——“荣成学院政府采购申请”,填好相关信息,将电子版政府采购论证表及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论证表扫描件一同作为附件上传。
(3)流程审批结束后,由资产办公室严格按照审批意见组织采购。
2、问:资金来源不同的项目采购会有什么不同?
答:学院的项目资金来源可分为黑龙江经费及山东经费。
(1)使用山东经费的项目由荣成学院资产办公室组织及主导采购。
(2)使用黑龙江经费的项目严格按照校本部国有资产处审批意见执行,由校本部国有资产处组织及主导采购,荣成学院及相关使用部门积极配合采购。
3、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答:(1)必须满足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2)填写“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单”、“单一来源专家承诺书”及“单一来源采购专家信息论证表”。邀请的专家应为项目相关领域校外人员,数量三人或以上,应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
(3)专家签字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单及单一来源专家承诺书、单一来源采购专家信息论证表、政府采购论证表及相关的佐证文件,一同作为项目附件上传至政府采购申请流程。
4、问:项目合同的签订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合同应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
5、问:采购完毕后什么时候验收?
答:采购项目到货后,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时间组织验收。使用部门根据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进展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小组成员为使用部门人员(3人以上单数),使用部门负责核实采购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性能等是否满足要求,资产办参与监督验收过程。
6、问:验收现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供货明细表、商品合格证及授权书、商品的检测报告。
7、问:如何填写验收单?
答:验收单分为三种,物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所采购项目根据以下要求填写对应的验收单:
(1)各部门使用的各类家具,购置单价200元以上,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2)购置单价200元以下,但批量购置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家具,也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批量:指同一单位购买同一资产的数量)
(3)其它购置单价200元(包括200元)以下的,纳入低值耐用品进行管理。
(4)各部门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凡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属固定资产。
(5)单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8、问:入固定资产的项目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提交固定资产验收申请。
(2)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一式两份,资产办存档一份,使用部门存档一份。
(3)入固定资产的项目需要拍照片,以设备名称命名与合同一致,设备整体图一张(例:显微镜A),型号图一张(例:显微镜 B),同种类同型号的设备拍一组照片即可。照片通过QQ发资产办存档。
(4)验收单上的资产名称需与发票及合同保持一致。
9、问:什么情况下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与验收?
答:设备单价20万元以上或合同总价90万元以上,需要聘请校外专家一名。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或合同总价180万元以上,需要聘请校外专家三名。参与验收的校外专家应作为组长(需为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技术专家)。
使用部门需在验收前3天告知资产办抽取校外专家,并将采购内容电子版发送资产办。
(二)资产入账方面
1、问:为什么要进行资产入账?
答:资产入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2、问:哪些资产需要入账?
答: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有的虽不够1000元以上划分标准的但与已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的财产属同品种,同型号,学校认为加强管理的,亦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如:万用表,录音机等。
3、问:什么样的附件不属于固定资产?
答:虽然符合固定资产规定,但易于破损或不能固定在某台仪器设备上使用的附件,均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问: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合格后,下一步我应该怎么做?
答:办理人应该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入账申请,并提供验收单、发票和资产实物照片,与原件一起交资产管理办公室入账。
5、问:入账后,我会收到什么?
答:办理人会收到三联单与资产标签。三联单作为入账凭据,由办理人将其与入账资料移交财务办公室,方可完成报销手续。资产标签是用来标识和管理资产的,需粘贴在该设备上。
6、问:如果财务告知有异常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办理人可以在报销完成之前退回重新修改已入账资产。如果有疑问或困难,也可以联系资产管理办公室寻求帮助。
7、问:所有资产标签都需要粘贴吗?
答:符合粘贴标签条件的,应在完成入账程序后粘贴;不符合粘贴标签条件的,资产标签由资产管理员保存并记录台账。粘贴标签条件是指资产的所处地、大小、材质等是否适合粘贴。
(三)办公用品领用方面
1、问:办公用品的统一领取时间?
答:原则上每周一和周三上午,若情况特殊,可与资产办电话沟通。
2、问:个人想领办公用品需要找谁呢?
答:找部门资产管理员,系部统一领取。
3、问:领取办公用品前,资产管理员需要做些什么呢?
答:网上提交一般办公用品及耗材领用流程,流程走完按时间领用即可。
4、问:每学期每人的办公用品领用额度是多少?
答:原则上系部78元/人、行政150元/人、教辅单位96元/人。若情况特殊超出定额,使用部门可提出申请,由主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适当增加额度。
(四)办公用房方面
1、问:教职工能享受多大面积的办公用房?
答:按照黑龙江省级单位标准,行政人员的办公用房标准为副厅(局)级24㎡,正处级18㎡,副处级12㎡,处级以下9㎡;教师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为每位教师6m²,为教学单位配置科研工作用房面积标准按正高12 m²、副高6m²、其他职称3m²的50%核算定额面积,教学单位按教师科研贡献度自主配置科研用房工作面积。
2、问:既是教师,又做行政工作,办公用房面积如何计算?
答:面积标准取高值,但只能有一处办公室,不可以重复计算。
3、问:教职工可以申请办公用房吗?
答:目前房源不足,建议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内部解决。若确实存在困难,可将情况告知资产办,由资产办协调解决。
4、问:教职工可以对办公用房进行改造吗?
答:原则上不允许改变房屋格局。如必须改造或改变使用功能,使用部门需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提供预算,并提供详细的改造方案或用途变更方案(需提供效果图或设计图),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由资产办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复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5、问:教职工可以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或转让他人吗?
答:不可以擅自变更所使用、委托管理的公用房的性质,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转让他人或变相供他人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公用房产;各单位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转让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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