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我校实际,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探索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化的共青团育人模式,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着力提升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哈尔滨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最美青工”;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团支书”、“优秀共青团员(干部)标兵”;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丁奖”、“学生科创先进个人”;
(四)“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志愿者”;
(五)“优秀学生会(社团)”、“优秀学生会(社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表彰名额分配附件3。
(二)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的院系团总支要认真填写、上交推荐表,并按照2017-2018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认真准备佐证材料。校团委将结合《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对各院系团总支评分。参选“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团总支需进行汇报答辩(准备20分钟汇报PPT),不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团总支需进行工作汇报(准备5-10分钟汇报PPT),成绩由评分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评分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35%,网上投票成绩占15%。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共10个,根据“与新时代同心同向”团日观摩大赛比赛结果进行评选。
(四)“共青团先进个人”由院系团总支推荐,参报人员范围为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会(社团)指导教师,每个学院推荐1人。
(五)“优秀共青团员(干部)标兵”根据“关于评选哈尔滨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已当选的本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推选本届“优秀共青团团员(干部)标兵”,要充分发扬民主,结合团员团干部在学习、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和优良的学习成绩进行报送;“优秀学生会(社团)干部”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人(荣成学院每个系推荐1人),校级各学生组织推荐1人(荣成学院院级各学生组织推荐1人),院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
(六)“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园丁奖”由院系团总支推荐,需为专业竞赛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人(荣成学院每个系推荐1人);“学生科创先进个人”由各学院推荐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5名(荣成学院各院级组织推荐1人),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评选产生。
(七)“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志愿服务先进志愿者”的评选要以日常志愿服务活动时数记录为依据,各院系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个,“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5人(荣成学院每个系推荐1人,院青协2人),校青协推荐10人。
(八)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应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总支、团支部为单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按照民主程序进行。
(九)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情况,将相应减少该院系评优名额,退回所有评选材料重新组织评比,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宣传动员,按照各奖项的推荐数量进行评选推荐,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各院系将本单位推优情况汇总后,填写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附件7),将所有参评申报材料、各类推荐表加盖公章,按要求于2018年4月14日17:00前上报至校团委,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各一份。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联系人:孙晶
电话:7591200
电子信箱:19761092@qq.com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