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向全院教职工收取2018年全年会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8年会费收缴办法
1.学校工会会费是以会员本年度1月份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数,按0.5%计算本年度收缴额。
2.学院哈编、荣编、人事代理编制的教职工均以第1条标准收缴会费。
3.根据学院研究决定,学院聘用人员(包括返聘)因无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区分,均以本年一月份实发工资为基数,以行政岗位在编人员同等实发工资为参考收缴会费。(例:荣编行政岗位1月工资为4000元,年缴会费为130元,则外聘人员实发工资在4000-5000元(不含5000)之间的,收费均为130元)。具体收缴办法如下:
(1)聘用人员1月份实发工资2000元以下(不含2000),工会会费年收费标准均为45元;
(2)聘用人员1月份实发工资2000-3000元(不含3000),工会会费年收费标准均为50元;
(3)聘用人员1月份实发工资3000-4000元(不含4000),工会会费年收费标准均为60元;
(4)聘用人员1月份实发工资4000-5000元(不含5000),工会会费年收费标准均为130元;
(5)聘用人员1月份实发工资5000元以上,工会会费年收费标准均为200元;
聘用人员如参加学院工会活动可自愿向学院缴纳会费,不缴纳不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工会活动,不享受工会福利。
二、缴费办法
1.全院教工会费已由工会汇总完成,并于即日起发往学院各基层工会,请各基层工会负责人于3月29日(星期四)前完成收取工作;
2.请基层工会负责人将《工会收缴明细》打印两份(A4),其中一份交至工会(办公楼404)存底,另外一份经工会签字确认后与收取款项一并交至财务;
3.因各别部门教工人数及编制不断变化,统计错漏在所难免,请各基层工会按实际人员名单并按第一条收取办法缴纳;
4.各基层工会在收取会费过程中存在任何疑问请与学院工会联系:
工 会 电 话:7592729 联系人:董楠楠
学院工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