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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媒体平台保密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3-14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审核: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各部门

按照荣成保密办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平台(主要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日常办公微信群、QQ群等)的保密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单位名义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公开发布信息前必须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长期保存备查,未经分管领导书面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二、部门内部办公用微信、QQ群等新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涉密及内部敏感文件信息。

三、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在新媒体平台或信息公开网站上登载的所有信息进行集中清查,对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要立即删除,及时上报。

四、已建立的新媒体平台,须填写备案登记表,经所在部门2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6日前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纸质版备案登记表请送至新教A507,电子版前请发送至6155932@qq.com。联系电话:7592216

附件: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新媒体账号备案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3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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