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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副职中层干部工作交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1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审核: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按照换届工作时间安排,经学院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在开展副职中层干部工作交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副职中层干部工作交接期间,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以吃请等形式进行迎来送往,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等。学院党委将对此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院党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干部岗位发生变动时,必须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资金、资产设备、债权债务和人员等方面的交接,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前任与接任干部在交接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中层干部工作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层干部工作交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杜 野

成 员:于全德 李文东 陈 康

    黄 野 于淑霞 邢 倩

办公室主任:于全德

成 员: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

三、具体交接事项

副职中层干部工作交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资料、资金财务、债权债务、本人名下的资产设备及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等。

四、交接程序

1.新任副职中层干部要主动与就任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报到时间与地点。

2.本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召开本单位教工会议,宣布干部任职决定,做好工作分工后,给新任副职中层干部提供相应历史工作资料。

3.副职中层干部(主持工作)的,由分管或联系点院领导到会宣布任职决定,而后进行工作分工及其他相关工作交接。

4.离任干部要详细列出交接内容目录,按要求将目录中涉及内容一一对应整理。离任与继任干部要对交接内容逐项核验,核验无异议后双方共同在交接书上签字。

对于就任本单位副职中层干部职务的,原岗位工作资料及相关工作职责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是否进行交接;对于就任外单位副职中层干部职务的,原岗位工作资料要向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说明。

5.离任与继任干部共同对交接结果向该单位负责人汇报,继任干部为主汇报人,详细汇报交接情况及对主要工作、财务资金、资产设备及债权债务等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识理解,离任干部做适当补充,新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6.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离任干部设计并制作交接清单。交接清单一式四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和继任干部各一份,交接工作办公室存档一份。

五、时间安排

1.全体副职中层干部从即日起交接工作,

2.交接工作要在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交接,要及时与工作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六、有关说明

1.如本单位拟对副职工作进行重新分工,新任干部可先到岗,由就任单位负责人酌情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人事、财务、资产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按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单位)相应的财务及资产清单明细,同时认真做好确认工作,绝不允许出现擅自放松要求或对账务上存在事项做擅自修改现象,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3.一般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

4.未尽事宜由交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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