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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学校推荐“全省高校2016—2017年度人物和道德模范”候选人(团队)的通知

时间:2017-10-25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审核: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学院各党支部:

按照校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全省高校2016—2017年度人物和道德模范”候选人(团队)的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选树榜样典型的重要手段,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和教师/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全面展现学院师生良好精神面貌。请各党支部于10月27日本周五上午12:00前将教师类相关材料报送到组织人事部。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评选。

一、评选条件

总体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尚竞争、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学风,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公认的教书育人模范、青年学生榜样和道德标杆。

2.推荐候选人事迹以2016年至2017年间发生的事件为主。

具体标准:

教师年度人物评选条件:

1.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放弃优越条件,实践报国之志的海归人才。

2.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教育改革,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课改人才。

3.科研技术领先、创新成果突出,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科研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在推动龙江产业转型升级中业绩显赫的科技人才。

4.35周岁以下立足岗位,锐意进取,注重创新,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青年英才。

5.在思想政治工作一线,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科研、学术方面有重大探索和突出成果,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的思政人才。

6.在我校审核评估、工程认证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群众广泛尊重和好评的教师典型。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条件:

1.面对困境,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励志成才,品学兼优,具有优良的学识素质、道德修养和个人品质的自强励志之星。

2.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勇于攻坚,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拼搏奋斗的作风、勇攀高峰的精神,在高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科学普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学技术之星。

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与带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在校内外重大活动和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之星。

4.关注民生,深入基层,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积极向上、反响好、评价高、综合效益突显,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社会实践之星。

5.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或有体育专长,带动学生开展体育运动,在校内外竞技比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文体艺术之星。

教师和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评选条件:

1.关爱社会,志愿服务,义务支教,帮扶助团,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的助人为乐模范。

2.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正直勇敢,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迹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见义勇为模范。

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社会信誉和良好守信形象的诚实守信模范。

4.注重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的孝老爱亲模范。

学院推荐方式

学院根据各支部报送情况,择选优秀候选代表(团队)并向学校进行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要客观公正,严谨规范。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确保把立得住、叫得响、树得牢的师生典型推选出来。对发现有弄虚作假和拉票等不正当参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报送推荐材料,于10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的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送到组织人事部办公楼102室。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深入挖掘感人事迹,体现典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字数3000字以内。

联系人:黄野 徐盈盈

联系电话:0631—7592783

电子邮箱:zzrsb2015@126.com

报送地址:组织人事部办公楼102室

组织人事部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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