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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暨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09 09:25 作者:边晓丽 责任编辑:边晓丽 审核:孙勋成 董晶颢 段宏伟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将教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成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一流专业和“四新”专业建设、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及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全面实施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教材精品战略、强化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实习实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评审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三、申报要求

(一)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不得再次申报。已获2024年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可参与申报,但不再授予校级教学成果奖。不得临时拼凑合随意撮合成果,相关材料严禁重复使用。对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重。

(三)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每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其他完成人申报的本科教育教学成果限1项,且不能同期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如获得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其所有成员不得参与我省其他高校推荐的省级教学成果奖。涉及跨本研的教育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同一具体成果材料不能同时用于支撑本科和研究生两类成果。

(四)每个申报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学成果限报1项。

(五)《关于举办第二届“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学节”的通知》中关于“本科教育教学特色案例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安排、评选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四、申报流程及说明

(一)申报人要有方向性地提炼符合条件并彰显自身和学院特色的教育教学成果,保证申报成果质量。

(二)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按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及所涉及的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取消所在单位申报资格;学院党委对申报成果主持人、参与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三)为避免教师在校级与省级申报材料模板间重复操作,本次评审及省级推荐环节,统一采用省级申报材料模板。

(四)学院推荐的教学成果不限定申报名额,不排序。

(五)学校确定推荐参评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团队按省教育厅要求提交材料,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4.申报单位《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上述申报材料模板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仅收取电子版,包括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附件WORD版、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EXCEL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由高教办统一报送,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名称为“推荐单位-主持人姓名”。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7595175

地址:办公楼403

附件: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材料.rar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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