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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06-25 作者:高教办  责任编辑:边晓丽  审核:姜强    (点击:14)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本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省级一般项目和2020年度省级重点项目。

二、结题验收标准

1.重点项目。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CN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各高校每年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1/3)。

2.一般项目。我校自行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经学校评审拟结题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抽查并审核认定。结题标准如下: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论文,项目组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

特别提醒:重点项目主持人均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项目组成员无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文件中不予体现。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三、项目变更及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1.对需要变更的项目,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3)。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

4.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5.材料封面(附件5,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上述结题验收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发送至hlgrcgjyj@163.com邮箱,附件1、附件4和附件5须提供纸质版1份,报送到办公楼403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630日(周上午下班前,结题材料由高教办统一报送到总校,逾期不予受理。

 

话:7595175

址:办公楼403

附件:相关材料.zip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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