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荣成学院校外外卖送餐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与行人和机动车辆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给予学院师生人身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并由于学院所处院内区域道路坡路多和坡路大等原因,为了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和改善交通环境,预防校园内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安全。近期,公安机关和荣成学院将对外卖送餐车辆进行综合整治。
根据《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关于校园综合治理等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非本单位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通过学院大门驶入学院内部道路。非本单位成员的自行车、电动车可以临时存放设立在大门外的非机动车停车场,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学院办事、探访及外卖送餐一律在大门门卫室登记后徒步进出学院。
二、停放在学院校园内部的非本单位成员的自行车、电动车限期七天自行驶出学院校区,逾期仍然停放在学院校区内的非本单位成员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公安机关和学院保卫办将按照无主物品处理。
三、停放在学生四公寓非机动车停车棚的长期停放无法使用的“僵尸车”,限期30天车主自行修理和处理,30天后学院保卫办会同学生社区管理中心把缺少主要零件无法骑行的自行车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四、违反本通告者,青鱼滩派出所和学院保卫办予以警告、劝离及取缔。对于屡教不改、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者,视情节交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大家相互转告。
荣成市公安局青鱼滩派出所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环境综合整治委员会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保卫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