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产出,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统计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量。
一、核算范围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成果
二、统计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分类说明
1.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核算。教师如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符合条件,点击统计表中的的“项目级别、年学术分”下表格下拉菜单。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分配学术分比例以及分配学术分数额。
2.教学改革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新秀能手、教学比赛、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5年内结题)、科技竞赛获奖者在“成果级别、年学术分”下表格下拉菜单中选择自己符合的获奖名称,将所在系部、获奖年份、名称(获奖说明)、第一人以后的信息填写完整。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分配学术分比例以及分配学术分数额。
3.教学改革成果教材获奖者需要按照“教材级别、年学术分”统计书名、书号、出版时间、出版社、字数等。第一作者按照要求分配学术分比例以及分配学术分数额。教材限定前三作者。
另:(1)教材须以我校名义出版且与所从事专业相关;
(2)获批为国家规划教材,核算标准为300学术分,其中国家级职业教材核算标准为250学术分;
(3)国家级行业出版社、清华、北大出版社出版教材,核算标准为150学术分;省级出版社、985院校出版社出版教材,核算标准为100学术分;符合上述两类出版条件的,少于15万字教材和辅助教材,核算标准分别为60学术分和40学术分;
(4)教材的前三名撰写人之一须为我校教师,第一撰写人为我校教师的,由其本人负责全额学术分的分配;第一撰写人为外单位的,第二撰写人为我校教师的,第二撰写人可获得全额学术分的30%,第三撰写人为我校教师的,第三撰写人可获得全额学术分的20%。
4.教学改革成果论文获奖者需要按照“期刊类型、年学术分”统计论文名称、发表时间、刊物名称、发行刊号等。第一作者按照要求分配学术分比例以及分配学术分数额。论文限定前三作者。
另:(1)论文须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学术论文不在认定范围;
(2)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师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其导师须为通讯作者;
(3)发表于《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附件2)期刊中的论文、全国性教学会议论文集的论文工作量核算标准分别为15学术分、10学术分,《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附件2)外的期刊论文不在认定范围;
(4)论文须大于等于2个版面,格式规范,有摘要、参考文献;
(5)D类以下期刊的“增刊”不在认定范围。
四、科研工作量将加到本学期工作量中,符合条件的老师将统计表(附件1)于5月27日前(周五)电子版发给教务丁明雷,同时5月27日前将佐证材料(a教学研究项目无须提交佐证材料,教学督导与高教研究办公室有记录;b教学成果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c教材提交原书;d教学比赛、科技竞赛等提交获奖复印件;e论文提交期刊原件;f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无须提交佐证材料,教务部有记录)报送至2教301。认定完后原件会及时返回。
联系人:丁明雷 咨询电话:7591682
附件1:统计表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2: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 点击下载文件
教务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