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将于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进行。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考试科目:外语 考试时间:9:00——11:00
下午考试科目:专业基础 考试时间:14:00——16:30
二、考场分布
新教学楼B区2层,考务办公室:B201
三、考试组织机构
主 考:宋加升
副 主 考:赵轶
监 察 组:纪监审办公室
巡 考 组:学生工作人员
考 务 组:教务部
试卷保管组:由教务部、保卫办公室负责
保卫治安组:由保卫办公室负责
医 疗 组:由寻山医院负责
后勤保障组:学院办公室、后勤办公室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除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籍、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配备电子挂钟,考生不准佩戴手表。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铃声为准。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试卷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试题,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指令依次退场。
10.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五、考务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18日16:30
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举报电话:0631-7592570
教务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