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认定办法》(校发【2021】106号)、《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岗位绩效工 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21】46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我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成果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此次统计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以下11个方面:
(一)专业建设;
(二)平台建设;
(三)成果获奖;
(四)教研项目;
(五)课程建设;
(六)教材建设;
(七)教研论文;
(八)教学称号;
(九)教学竞赛;
(十)学生指导;
(十一)教育教学影响力。
二、上报相关要求:
(一)上报的以上成果统计时间范围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一切论文录用通知、教材出版协议将不计入统计范围内;
(三)教研论文需上交复印稿(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其他项目成果需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四)教材需上交一份原件,并附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
)查询的图书详细信息(CIP)截图。
注:11月已上报教务办的成果复印件、教材原件符合这次统计要求的,需电子版填报,
不需上交复印件和原件;教材将统一存档,不予返还;大创项目不用填报。
三、上报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本通知及附件将同时上传至教学工作群,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并通知到每位教师。
(一)电子稿及纸稿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6:00前;
(二)纸稿报送地点:教务办2教-305;
(三)上报材料形式:电子稿及纸稿;
(四)各分项统计表纸稿分别打印在一页A4纸上,并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邮箱:99006036@qq.com,电子稿应按规定命名格式《(教学单位名称)2021年统计材料》,不受理个人提交;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7595633孙老师;
注: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不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及要求的一律不准许上报。
附件
2021年(教学单位名称)教育教学成果统计表.xlsx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认定办法.rar
附件1 荣成学院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教学成效分配办法(试行).pdf
教务办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