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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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6   动态浏览次数:943

 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认定办法》(校发【2021106号)、《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岗位绩效工 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2146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我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成果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此次统计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以下11个方面:

 (一)专业建设;

 (二)平台建设;

 (三)成果获奖;

 (四)教研项目;

 (五)课程建设;

 (六)教材建设;

 (七)教研论文;

 (八)教学称号;

 (九)教学竞赛;

 (十)学生指导;

 (十一)教育教学影响力。

 二、上报相关要求:

 (一)上报的以上成果统计时间范围均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二)一切论文录用通知、教材出版协议将不计入统计范围内;

 (三)教研论文需上交复印稿(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其他项目成果需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四)教材需上交一份原件,并附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查询的图书详细信息(CIP)截图。

 注:11月已上报教务办的成果复印件、教材原件符合这次统计要求的,需电子版填报,

 不需上交复印件和原件;教材将统一存档,不予返还;大创项目不用填报。

 三、上报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本通知及附件将同时上传至教学工作群,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并通知到每位教师。

 (一)电子稿及纸稿报送时间:20211220日下午1600前;

 (二)纸稿报送地点:教务办2-305

 (三)上报材料形式:电子稿及纸稿;

 (四)各分项统计表纸稿分别打印在一页A4纸上,并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邮箱:99006036@qq.com,电子稿应按规定命名格式《(教学单位名称)2021年统计材料》,不受理个人提交;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7595633孙老师;

 注: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不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及要求的一律不准许上报。

附件2021年(教学单位名称)教育教学成果统计表.xlsx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认定办法.rar

     附件1 荣成学院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教学成效分配办法(试行).pdf


 教务办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