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RCSW-2024-083
2、项目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11处资产三年期租赁权
3、本项目分 11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时间 | 备注 |
1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东侧一楼 | 15.00 | 1.5 | 1—6号标的: 2024年10月24日10:00至10月25日10:00止 (延时除外) | 现状拍卖,5万元/年。用途理发店,不允许办理储值卡,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2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楼梯下商铺1号 | 9.30 | 0.93 | 现状拍卖,3.1万元/年。用途洗衣店,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3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楼梯下商铺2号 | 4.20 | 0.42 | 现状拍卖,1.4万元/年。用途手机电脑维修店,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4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楼梯下商铺3号 | 26.70 | 2.67 | 现状拍卖,8.9万元/年。用途奶茶店,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5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楼梯下商铺4号 | 24.60 | 2.46 | 现状拍卖,8.2万元/年。用途图文输出店,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同一竞买人不得同时参与5号标的和6号标的竞价。 |
6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楼梯下商铺5号 | 23.10 | 2.31 | 现状拍卖,7.7万元/年。用途打字复印店,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同一竞买人不得同时参与5号标的和6号标的竞价。 |
7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一楼南屋 | 162.00 | 16.2 | 7—11号标的: 2024年10月24日10:30至10月25日10:30止 (延时除外) | 现状拍卖,54万元/年。用途超市,有独立的供应链系统,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有低温、冷冻商品配套的冷藏、冷冻设备及冷藏车配送能力。公司需要具备独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8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楼下营业厅C北 | 5.70 | 0.57 | 现状拍卖,1.9万元/年。用途眼镜店,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9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4、5、6、7、8、9、10、11、12号学生公寓,4号教学楼,文体中心内 | 153.00 | 15.3 | 现状拍卖,51万元/年。用途自动贩卖机场地,出租方拟在部分空间条件允许教学楼(2台)、文体中心(1台)和学生公寓大厅(18台)投放21台自动贩卖机,用于对师生售卖水、饮料和食品(不允许售卖烟酒)。所有安装、施工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协调配合。贩卖机和出售商品均由承租方出资购买,承租方承担电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10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4、5、6、7、8、9、10、11、12号学生公寓学生公寓内 | 87.00 | 8.7 | 现状拍卖,29万元/年。用途洗衣机场地,出租方负责提供场地,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水电改造,提供日常服务及管理。承租方在学校9栋公寓楼内,每栋公寓楼安装洗衣机12台,洗鞋机3台,烘干机1台,共计144台。洗衣机单脱水1元/次,不低于10分钟;标准洗3元/次,不低于30分钟。承租方应有专职清洁维护人员,24小时服务电话畅通并保证24小时内解决学生关于洗衣机日常使用,维修更换的相关问题。 |
11 | 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二食堂东侧 | 9.00 | 0.9 | 现状拍卖,3万元/年。用途快递场地,承租方承担电费以及相关计费设备安装。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所有标的竞买人均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1号标的具有理发店相关经营许可;2号标的具有洗衣店相关经营许可;3号标的具有电子产品维修相关许可;4号标的具有食品制作相关经营许可;5号标的具有打字复印相关经营许可(同一竞买人不得同时参与5号标的和6号标的竞价);6号标的具有打字复印相关经营许可(同一竞买人不得同时参与5号标的和6号标的竞价);7号标的具有超市经营资质,不接受同企业二个(含二个)以上被授权人共同承租。系统内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近三年内受过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禁止参与报名;8号标的具有眼镜店相关经营许可;11号标的具有快递经营资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系统内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具有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威海三市一区邮政管理局颁发的快递末端,备案回执。区域内具有高等院校校内主流快递(申通、圆通、中通、韵达、京东、顺丰、邮政、德邦、极兔等),并与国内主流加盟型快递公司中的至少一家签订直属、加盟合同,并仍在有效合作运营期内,所加盟的主流快递公司必须是一级公司。(应提供与国内主流快递公司签订的合作运营协议)。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8:30-17:00),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0月23日16:00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6:00。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10月23日16:00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7607700。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1—6号标的:2024年10月24日10:00至10月25日10:00,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7—11号标的:2024年10月24日10:30至10月25日10:30,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郑重提示各位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租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乙方(承租人),应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4、未竞得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5、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租金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返还。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签订《租赁合同》,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受合同的约束。具体承租起止时间、租金交纳方式等均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7、拍卖标的成交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9、用途1号标的为理发店;2号标的为洗衣店;3号标的为手机电脑维修店;4号标的为奶茶店;5号标的为图文输出店;6号标的为打字复印店;7号标的为超市;8号标的为眼镜店;9号标的为自动贩卖机场地;10号标的为洗衣机场地;11号标的为快递场地。成交后,承租人仅限于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扰民或从事**、传销等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协议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房产,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10、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不得进行违章搭盖,内部装修改造需经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11、从租赁场所移交之日起,租赁期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费、相关计费设备安装、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以及其他非因甲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12、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标的面积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3、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4、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并同意竞租。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竞租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以上交易公告仅就拍卖人、委托人就其掌握和了解的瑕疵、标的现状作出的告知,竞租人应对拟要竞买的标的物自行充分了解并作出风险评估。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参与竞买的竞租人即视为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我公司就上述交易公告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佳展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0631-7607700 15684550258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青山东路218号1号楼
山东佳展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