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2017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我校将于近日开展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 必须是自课题审批通知书下达日起课题组成员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其中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和“课题批准号”。
2. 课题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列第一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必须参与课题主体研究成果的撰写。
3.课题研究成果或为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政府等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或直接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或在一定的领域、范围内转化、推广、应用。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佐证材料。
4.省重大课题:由省规划办单独组织成果鉴定会。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地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地市或同类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
5.省重点课题: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县处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县域或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
6.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或公开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
7.拟结题项目应在《教学研究》期刊投稿1篇。根据学校政高发[2006]3号文件要求,所有立项项目(国家、省级和校级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的《教学研究》(原《高等教育研究》)投稿论文1篇(未必刊发在《教学研究》上,投稿即可,稿件可是在其他刊物上已发论文),否则,不予结题。请将稿件发送到gjs1212@163.com,并注明项目号及联系电话,投稿咨询电话86390324,联系人张老师。
二、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好本部门的结题工作,将相关结题材料按时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一)重大、重点课题
1.文字材料:课题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汇报材料中成果复印件学院要进行核对后盖章确认);
2.电子材料: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不需另外提交原件和过程性佐证材料(包括电子稿)。电子文档标注学校名称及主持人姓名,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hlggjs@163.com;
3.结题汇总表纸质一份(附件8)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hlggjs@163.com;
(二)备案课题
1.文字材料: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专家鉴定意见一套。
2.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可不提供纸质版汇编材料)。不需提交原件和过程性佐证材料(包括电子稿)。
3.结题汇总表纸质一份(附件8)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hlggjs@163.com;
特别注意:本次结题验收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荣成学院本次材料上报时间为10月27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新教学主楼E2015室
联系人:卢江 代德伟
电 话:86390307 86390805
附件:/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7102330270540.zip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