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评审工作。
一、成立评审小组,负责指导本系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中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规定完成此项工作。
三、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大评审工作的管理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评审过程必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并经5个工作日公示,评审过程中的材料要留存好,以备查用。
四、报送材料:
1.《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在电脑上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签字手写。填写说明见附件二);
2.《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三)。
以上材料第1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第2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请各系于10月9日1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337854@qq.com,纸质版报送至12公寓119。
五、我院2016-2017学年各系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