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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校、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7-06-09 作者: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审核:系统管理员    (点击:238)

学院各基层党组织:

结合学校党委评优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开展2015~2017年度校、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一)先进党支部

在全院基层党支部中评选学院先进党支部4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在学院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53名。其中,教工党员35名,学生党员18名。(分配名额见附件)

(2)各党支部再从本支部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中,推荐校级教工优秀共产党员、校级学生优秀党员各1名。(注:没有分配院级学生优秀党员的支部,不需推荐校级学生优秀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学院党支部书记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教工中评选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要求参评人员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党务相关工作。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需符合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但不能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交叉兼报。

(四)校级评选项目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安排,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联评,确定9名校级教工优秀共产党员、5名校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名校级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

二、评选标准

1、先进党支部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在立德树人、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促进发展中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受到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或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未获优秀等次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事项

1、评优组织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

2、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由各党支部按比例分配情况等额推荐;

3、各党支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由各支部民主确定,需从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中推荐产生。

3、学院先进党支部和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由党支部自行申报。

4、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应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工作人员,自下而上推荐(教学单位辅导员在教学单位所在党支部中参评)。

4、报送材料

(1)参选学院先进党支部和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支部或个人须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填写《先进党支部审批表》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人选须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各党支部须填报评优汇总表。

(2)各党支部须在6月12日下午5: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到组织人事部邮箱zzrsb2015@126.com,纸质稿交至组织人事部102室。凡逾期不报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组织所在单位开展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评优推荐工作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要求报送相关事迹材料、评优表格及汇总表。

第二阶段 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召开评优推荐工作会议。

1、由学院党委委员组成评优推荐工作组,召开党支部、教工党员评优推荐工作会议,评选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遴选推荐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教工)、优秀党务工作者,遴选方式为投票。

由支部推荐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及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需在会上做个人事迹介绍;参加学院先进党支部评选的支部,需由支部书记汇报先进事迹。介绍汇报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

2、由含学生党员党支部书记、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员组成评优推荐工作组,召开学生党员评优推荐工作会议。遴选推荐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学生),遴选方式为投票。

由支部推荐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人选,需在会上做个人事迹介绍。介绍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

第三阶段 学院党委将评优推荐结果在院内办公公示。

第四阶段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核通过评优推荐结果

五、工作时间

2017.6.9 周五下午~2017.6.12周一下午5:00

各党支部组织所在单位开展基层评优推荐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7.6.13周二全天

组织人事部汇总评优推荐情况;筹备评优推荐工作会议。

2017.6.14周三上午8:30

召开评优推荐会议(学生)

2017.6.14周三下午1:30

召开评优推荐会议(教工和支部)

2017.6.15周四全天

评优推荐结果公示

2017.6.16周五上午

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审核通过评优推荐结果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一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3.学院各项评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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