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今年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如有2024年拟申报新专业,请按时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预备案的范围。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预备案(申报)。
2.预备案的应用。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中,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3.预备案的程序。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研究后推荐。校教指委依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对预备案(申报)的专业进行论证,论证会将采用答辩PPT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时间:9月11日上午11点前
提交材料:预备案(申报)材料(附表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丁明雷
附表1:
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docx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zip
附件3:
xx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论证报告(提纲).docx
附件4: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pdf
附件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
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zip
附件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整理版).pdf
教务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