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专业预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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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3-09-07   动态浏览次数:12

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今年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如有2024年拟申报新专业,请按时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预备案的范围。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预备案(申报)。

2.预备案的应用。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中,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3.预备案的程序。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研究后推荐。校教指委依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对预备案(申报)的专业进行论证,论证会将采用答辩PPT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时间:911日上午11点前

提交材料:预备案(申报)材料(附表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丁明雷


附表1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zip

附件3xx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论证报告(提纲).docx

附件4《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pdf

附件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zip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整理版).pdf

 

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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