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暨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批“十四五”省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2.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省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以及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等。
3.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4.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途径
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通过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材对应的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申报。
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教材,须经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思政、插图和专业复核后,与本省其他教材一并公示后报送。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教材不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限额指标。
(二)申报限额
1.第二批省级规划教材遴选
(1)中职课程教材。申报基础名额为1种。
(2)高职课程教材。申报基础名额为1种。
2.第二批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
本次申报省级规划教材的可以同步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成功入选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相关填报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每个推荐单位限报1种。
2.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每个推荐单位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4.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教材中所涉及的所有编写人员、责任编辑、封面设计、行业指导、审核专家等进行政治审查;对教材思政、插图和专业进行严格把关与审核(模板参见申报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包括公开出版的教材PDF版、申报表(附件1、2的PDF版及Word版,均合并为一个文件,不得形成多个文档,公章和签字要齐全与清晰)、推荐汇总表(附件4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和政治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
(2)纸质材料包括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过公示的拟推荐教材需要准备纸质材料)
2.时间安排
(1)请各推荐单位在3月6日16: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到邮箱。
(2)各位申报联系人在3月8日20:00前将所有材料上传、投递至专家评审系统和邮箱,系统网站的详细信息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黄露莹
附件1:省级职规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2:国职规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3:遴选标准.docx
附件4:汇总表.xlsx
附件5:政治审查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