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结合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实际,现启动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旨在结合学生兴趣和专业知识,开展创新性、实践性科研或创业活动,最终形成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或创业实体。项目分为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研究、项目实施、成果撰写与学术交流。
2. 创业训练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商业计划书编制、企业模拟运行与创业报告撰写。
3. 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成果开发创新产品或服务,并以成功创办企业作为结题目标。
周期:项目周期为1年,2025年5月中期检查,并筛选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2025年不再单独组织国家级、省级的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 申报遵循“自由申请、公正评审、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原则,项目依托单位为项目组长所在系部。
2. 项目成员应专业结构合理,鼓励学科交叉与跨系合作。团队人数控制在3-5人。
3. 申报者需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创新与科研精神,且具初步创业能力。
4. 指导教师: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各配1名专业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须配1名校内导师与1名企业导师。
5. 存在不良记录(如抄袭、延期、撤销、不合格等)者不得参与申报。
6. 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7.国家级、省级在研和校级未正常结题的项目组成员,本次不能作为队长或成员申报,请各系部做好审核工作。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选题要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目标明确。
2. 项目成员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3. 参与学生需平衡好日常学习与项目任务。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组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立项申请书》)和纸质版材料(《2024年大创承诺书》),交至项目组长所在系部。
2. 系部需审核汇总并检查是否有未结题或重复项目,如存在则驳回项目申报并通知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全部项目审核通过后,于10月23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办公室(二教305室)。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或《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指导教师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2024年大创承诺书》,并提交电子与纸质版材料至所在系部。
2. 立项项目需答辩,答辩时间与通知将在学院教务网站公布,答辩采用PPT形式,项目组提前准备。
3. 所有项目不得跨年度重复立项。
四、项目经费管理
1. 中期检查通过后报销项目经费,转化为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将按对应级别拨款。
2. 经费用于实验耗材、元器件、资料、实验费及必要加工费,禁止购置设备或与项目无关的物品。
3. 项目经费实行审批制度,限额内实报实销。若发现违规使用,将终止项目并追回经费,且限制后续申报。
五、项目过程管理与验收
1.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全程负责。
2. 系部教学负责人和督导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并解决问题。
3. 教务办公室不定期抽查项目进展,未按计划执行者将被终止项目。
4. 项目到期需接受学院组织的验收,审查设计、实验记录、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
5. 未完成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被取消后续指导资格。
六、其他说明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原则上主持人、指导教师不得变更,确因学生退学、指导教师离职等情况(不包含学生正常本科毕业、教师退休等),需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变更”,须在验收前6个月并且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变更申请。正常毕业或退休不在变更范围内。
七、材料报送
1. 汇总表、申请书电子版及《2024年大创承诺书》纸质版,由系部汇总后交至教务办公室。
2.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7595633
相关表格.zip
教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