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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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3-10-25   动态浏览次数:493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按照学院每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3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旨在检查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的贯彻情况,确保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稳步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自检内容及要求

1. 系(部)领导应满足校发[2014]1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听课和巡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听课次数要求,通过看课、听课,了解并掌握本部门教师的教学情况,引导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效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2. 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成效及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通过采用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部门以教研室为单位,小范围),了解并掌握学生的学习成效及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尤其要关注课程的两性一度,形成性评价和过程性考核,持续改进情况。

3. ()、各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检查活动记录),尤其要关注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核心课程目标的调查、总结分析与评价情况。

4. 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教案撰写情况及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学进程进度情况(含实验、实践等环节)。

5. 实验开出率及执行情况,实践环节执行及运行情况,尤其要检查是否存在硬性分组、学生参与度不高、实际实验时长与大纲不符等情况。

6. 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做好缺课学生追踪,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情况。

各教学部门将自查结果汇总后,撰写系(部)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涵盖自检内容的各个方面)。同时要求各教学部门要对存在问题及反映出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1114日下班前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73911582@qq.com,同时交纸质稿(需签字盖章)至2201谷严妍处

二、学院检查内容

学院随机抽查理论、实验实践教学的授课质量及教学秩序(含学生出勤情况),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态度、学风情况的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反映等。

教务办公室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