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参与度和能力素养,启动2023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具体要求事宜公布如下:
一 、 计划内容
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知识结构和能力发展要求。本科生个人或团队需要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学校鼓励导师将本人主持的科研课题向本科生开放,让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利用创新创业平台和科研平台开展科研项目研究与实践。参与立项的项目须参加“互联网+”大赛,且大赛成绩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该类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二、 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原则及对象要求
1.项目本着“自由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项目组长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本科学生。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参加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存在不良记录者(抄袭、延期、中途撤销、不合格等)不得参与申报。
4.组长必须是大一学生、组员只能为大一或者大二学生,有在研大创项目的不可作为组长再次报名,指导教师不做具体要求。
5.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2.负责人责任心强,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参与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项目开展的关系。
三、 申报程序及评审
1.项目申报、立项、结题由系部自行组织。
2.中期检查优秀的项目由系部推荐到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参加省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
3.依据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成绩及验收结论,系部推荐、教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向总校推荐下一年度省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新创业培育项目。
四、 项目经费
1.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给予经费支持,申报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做好预算。
2.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必须的元器件、少量的图书资料、实验费和加工费等必要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购置任何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物品,不得支付劳务费和招待费。
3.项目经费按照项目数划拨到系部,系部对项目经费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验收
项目申报、立项、中期、结题按各系部发布的方案进行。
1.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各系部对立项的项目全程进行管理,中期检查由系部自行组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项目必须按期完成,由系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六、 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立项、中期、结题按照学校统一的时间范围进行,由各系部自行组织。 3月21日前各系部将
《2023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格式自拟)
发送到邮箱rcxyjwb_sysj@126.com
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2023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教务办公室
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