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十四五”时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展,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及遴选条件
本次申报不做限额,但已获得2020年首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教学团队的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第二批示范项目。
二、建设条件
(一)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1. 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伟大抗疫精神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 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 普通本科教育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三、推荐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和教学团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各学院(中心、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遴选后,根据本通知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建议排序),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3.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报送
1.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1年12月4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所有材料PDF扫描件及word文档以“教学单位名称+课程或团队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教务黄露莹邮箱869863158@qq.com
2. 本次遴选工作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盖章扫描版、Word版、Excel版及PDF版形式提交,相关视频文件待推荐名单确认后再行提供。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仔细研读文件通知,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申报教学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及教学竞赛评奖。各教学单位须严把候选人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对推荐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省级项目的资格。
(三)严格工作纪律。学校将严格按照建设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校内遴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省厅参加省级遴选。
教务办联系人及电话:黄露莹 丁明雷,2631
附件:
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哈理工).doc
2.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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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佐证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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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