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现就做好我校在校、在籍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原则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学生可提前与父母或监护人沟通,确认是否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明确是否需要进行相关信息采集。
二、核准与补录内容
1.核准内容
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以上内容以教务在线信息为准,如有疑议可到教务处学籍科(2教301)核准,未返校期间可以致电0631-7591682。
2.补录内容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
(2)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
(3)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
学生可以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填报一方信息。
3.补录方法
进入教务在线→学籍信息→修改→家庭情况→添加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民生,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务必于3月6日前完成,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
教务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