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条例》(校发 [2014] 59 号文件)现对各类校内考试命题原则及要求说明如下:
1.命题原则。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选题应体现教学大纲知识点,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作用。
2.试题要求。试题与前三届试题不得重复;试题要有恰当的广度和覆盖面;要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及合适的难易度;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表述要准确、简练、明了。对于开卷考试的命题要注重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直接可以在教材中找到答案的题目分值不应超过总分值的15%。对于口试命题应采取题签形式,题签应覆盖本门课程知识点,保证一定题签数量。
3.不允许任课教师考试前给学生划考试范围。不允许任课老师随意修改考试方式,考试方式按照教学大纲执行。
4.考试应准备 A、B 两套试题,其覆盖面、题型、题量和难度应基本一致,两套试题中重复题目不超过15%,最后由教务办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进行印刷,另一套试题作为补考用题。
5.分散考试与集中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均由教务办统一组织安排。
6.命题教师命制的 A、B 两套试题,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确认后,命题教师在考试前(至少提前一周)持 A、B 两套试题到教务办文印室登记印刷试卷。
7.命题教师于考试前(至少提前一天)亲自(不能代领)到教务办文印室取回印制好的试卷,对试卷印刷质量和数量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须严加保管。
教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