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部教务处通知要求和校发【2019】13号《哈尔滨理工大学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1》,附件1.1),校发【2013】16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2),校发【2016】66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2》,附件1.3)本次统计将依照以上文件精神执行。
本部教务处于2015年1月8日发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高等教育类增补期刊,经认定合格的增补期刊,将加入《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2)。
为了更好地完善该期刊目录,今后教师在发表教研论文前,如拟发表期刊属于高等教育类期刊且未在期刊目录范围内的,可提出期刊增补申请,并以系部或部门为单位填写《高等教育类期刊增补申请表》(附件3)并发送邮件至联系信箱,经认定合格的期刊,将增补到《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中。
具体标准、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核算奖金及学术分标准与原则
教务办负责统计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包括以下5个方面,凡符合“附件1:相关文件”中所对应内容的,计算相应学术分(仅限工作量考核之用),奖金按《办法1》计算执行;
(一)高水平教材;
(二)高水平教育教学学术论文(应符合《办法1》中附件或《目录》要求);
(三)高水平教学比赛;
(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含虚仿项目)(参照附件填报);
(五)指导高水平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
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相关文件条目。
二、上报相关要求:
(一)上报教务办认定的教材、教研论文及教师个人教学比赛获奖的出版、发表和获奖时间范围须为2019年全年;
(二)已认定的教材、教研论文及已报送科研办认定的专著、论文不在认定范围内;
(三)一切论文录用通知将不计入统计范围内;
(四)教研论文仅需上交复印稿(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
(五)教材需上交原件,且被认定上的教材将统一存档,不予返还;
(六)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证书仅需上交复印件,如有存有异议,教务办将单独联系教师个人咨询;
(七)如有教师漏报、错报情况发生,请教学单位及时更新电子稿与纸稿,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邮箱,并替换原上交的纸稿;
(八)需填报的相关统计表
1、《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教材统计表》;
2、《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教研论文统计表》;
3、《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教师个人教学比赛获奖统计表》;
4、《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指导学生竞赛统计表》;
5、一流专业;
6、一流课程;
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上报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教务办工作人员在“教务管理”发布本通知同时,将通知及附件压缩包上传至教学秘书工作群中,请在网上通知内或群内及时下载并通知到每名教师。
(一)电子稿及纸稿报送时间:2020年7月6日;
(二)电子稿及纸稿
(三)联系邮箱:99006036@qq.com,电子稿应按规定命名格式《XX教学单位2019年统计材料》,以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暂不受理个人提交;
(四)纸稿报送地点:2教305;
(五)纸稿打印在一页A4纸上,并应有表格上提示的签字与教学单位公章;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7595633孙老师
注: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不符合上述申报标准、原则及要求的教材、教研论文及教师个人教学比赛获奖一律不准许上报。
附件1:相关文件.zip
附件2: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xls
附件3:高等教育类期刊增补申请表.xls
附件4-10.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统计表.xls
附件11:哈尔滨理工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xls
附件12哈尔滨理工大学一流课程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