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主任:
新学期课表已经公布,请各系(部)主任认真核对以下信息:
1.本学期应开设的课程是否完全开设。
2.按照各专业教学进程,认真核对本学期所开课程的合班进程是否一致。
3.核对所开设课程的理论学时和周次分布是否正确。周次分布应与教学进程相一致。(注:周次分布能避开实验实践时,实验实践周会被去除,比如:1-11,14-15;如果避不开,则直接是1-15,上课时请参照教学进程)
如有疑问,请于3月9日前与教务办解决(时间、地点除外),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新学期课表以3月9日及以后查询的结果为准。
附件:2020春教学进程15835702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