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按照教育厅要求和总校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结合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情况,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为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综合性、问题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科技、政策、文化含量的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或创业实体。该计划分为以下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新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将企业成功开办列为结题重要指标。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必须申报参加互联网+大赛,并将省赛成绩作为重要的结题依据。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5年,最多不超过2年,国家级省级项目一般每年10月份结题。
二、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原则及对象要求
1、项目本着“自由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重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如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是三年级本科生,则必须有一名二年级本科生担任第二项目负责人,待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由第二项目负责人自动成为项目负责人;创业训练项目由三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应由三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本科学生。项目结题前,如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人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发生变更,则达不到原申请团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目的,申请项目予以注销,不予继续资助。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人数3-5人以内(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1名。创业实践申报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1名。
4、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存在不良记录者(抄袭、延期、中途撤销、不合格等)不得参与申报。
5、未结题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不得参与申报,2019年校级项目在能保证完成的情况下可以担任指导教师。
6、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成员在项目立项后同期只能参加一个立项项目。
7、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8、创新训练、创业训练指导教师只能有一个,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多一个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
(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2、负责人责任心强,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创新创业的关系。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系部、中心:电子稿材料汇总提交到教务办公室实验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需提交两次:
第一次时间为5月11日下班前,教务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和申请存档,5月11日后不再接受申请。
第二次时间为5月14日下班前。
5月11日下班前将送交的材料:
1、电子版:《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组将以上材料送交组长所在系部、中心,由系部、中心审核汇总交教务办公室。
请于5月14日下班前将送交的材料:
电子版:《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的顺序视为部门排序的顺序,序号越小优先级别越高)
2、《荣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认同书》(待补发)
3、项目组将以上材料送交组长所在系部、中心,由系部、中心审核汇总交教务办公室。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1、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负责人需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和《荣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认同书》(待补发),并提交电子稿到所在系部、中心审核和排序,通过后由系部、中心统一汇总材料并逐一检查,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将材料和排序表报送到教务办公室,如报送材料不合格,则视为无效申请。
2、项目组长所在系部、中心为项目依托单位。依托单位于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组织答辩、审核材料并进行排序(须有答辩过程和答辩记录,无答辩过程申请无效),将合格材料和排序表报送到教务办公室(5月14日前),教务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评议(5月15日),5月16日对于可重点资助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和答辩,答辩采用ppt形式进行,请项目组提前准备好ppt。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能跨年度重复立项。
4、此次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后由项目组再进行网上申报。
四、项目经费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由专家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经费。
2、创业实践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3、申报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做好预算,学校将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调整项目经费额度,重点支持优秀的训练项目。
4、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必须的元器件、少量的图书资料、实验费和加工费等必要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购置任何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物品,不得支付劳务费和招待费。
5.、项目经费实行审批制度,限额内实报实销,凡发现滥用经费的,将停止项目实施,追缴全部资助经费,并限制再申报相关项目。
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验收
1、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负责人和督导应对本单位立项的各类实验项目负责全过程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校教务处、学院教务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巡视和抽查,对未按计划认真实施的项目提出告诫,并有权终止项目。
3、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届时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逐项验收,审阅学生的设计、实验记录、分析报告,审查学生的创新性成果,审查经费的使用情况,评议项目完成情况等,并对项目的指导教师进行专项业绩考核,记录其信誉度。
4、学校、学院将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公开展示,对没有完成计划和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公布,其指导教师再申请项目时将受限。
六、报送材料
电子稿由各系部、中心统一汇总交教务办公室。
QQ:99006036
电话:7592570
联系人:孙永倩
附件:1588400975.zip
特别提示:由于疫情原因暂不提交申请书打印稿,补交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