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相关任课教师及考生:
2020年1月24日,教务处发布《关于推迟2020春开学补考时间的通知》,将原定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日进行的开学补考推迟至开学后进行。鉴于本学期教学已进入第九教学周,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在线考试的暂行规定》(政教发 [2020]3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补考工作。
一、考试范围
全院2017、2018、2019级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全院毕业班本学期重修课程(插班重修、开班重修)。
二、考试形式及报送
(一)考试形式
原则上,只组织开卷考试,通过线上视频监考组织考试。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适合采取提交报告、论文、大作业、大设计等完成考试的,可采取提交考核材料的形式,建议采取“报告+答辩”“论文+答辩”等考核方式。同一课程号课程,由课程组统一命题并采取同一种考试形式。
1、开卷考试采用视频会议软件等进行考场监控。
2、通过报告、论文、大作业、大设计等提交考核材料进行的考试,可由任课教师分散组织。
(二)考试形式报送
5月13日教务办会将补考科目、重修科目考核方式统计表发到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向任课教师征集考试形式信息,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统计表于5月15日17:00前发给教务办徐玲老师。
三、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查询及成绩提交
1、开卷考试由教务办统一安排。教务办排完考试后,各系及时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考生5月22日登陆教务在线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开卷考试定于5月30日、31日进行。
2、采取提交考核材料进行的考试,应于5月31日前完成考试。
所有考试须在考试结束3日内提交成绩。
(二)考试场次起止时间(本次考试暂行)
场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第一场 | 8:10 | 9:50 |
第二场 | 10:20 | 12:00 |
第三场 | 13:30 | 15:10 |
第四场 | 15:40 | 17:20 |
第五场 | 18:30 | 20:10 |
四、考试准备
各教学单位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于5月22日前报教务办审核备案,电子版发给徐玲老师。
(一)任课教师、考生联系渠道
5月13日,教务办会将补考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发给各教学部门,由任课教师联系考生,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确保联系渠道畅通。5月22日前未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的考生,应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协助解决。
(二)命题及存档
1、支撑课程教学目标达成
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应覆盖教学大纲中核心知识点,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建立科学评价标准
任课教师要做好非标准答案考试的评分量化表设计,科学制定评价标准。
3、建立审核机制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负责人三级审核机制,对考试内容支撑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和非标准答案考试评分量化表等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并留下记录。
4、存档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考试资料的留存工作,待开学返校后,连同评分量化表在内的所有考试资料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存档。
五、对监考老师及学生的要求
监考老师要提前熟悉监考流程,用心、尽责、守则,按规定完成监考工作。
考生应遵守考试各项规定,按照监考教师要求完成考前测试和考试各环节,按照监考教师要求准备答题纸和文具,考前20分钟使用指定设备登陆视频监考软件和试题收发平台。对替考、雷同试卷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教务办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