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于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务办公室在教学部门群中及时转发了相关通知并在实验实践工作群中要求各教学单位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为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学院决定组织由教务办公室实验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后勤办公室、保卫办公室联合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节选)》(见附件)内容进行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单位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4月27日至5月14日)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学校检查(5月15日至5月17日)
学院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
3.整改提高(5月26日至6月20日)
学院整理各单位安全问题隐患,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形成报告并书面通知到单位。各单位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实际,继续进行整改,于2020年6月2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院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联系电话:0631-7595633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1589461653.doc
教务办公室
保卫办公室
后勤办公室
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