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2019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1)。
2.立项数量
根据教育厅核定的立项数量,我校一般研究项目43项,推荐重点委托项目4项。一般研究项目在申报数量上,学校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数量上加权二次分配,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按相关单位专任教师数的4%进行上报,考虑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新工科建设的需要,今年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的六个专业及新工科专业各再增加一项,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立项数量推荐项目;申报重点委托的项目,经校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后,择优推荐,一旦落选不参加一般项目的评审。
(二)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的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项研究成果在应用上能够“落地”,解决教学实际问题。一般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1)。
(2)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研究的项目与本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相符合。
(3)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4)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重点委托项目
(1)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3. 相关说明
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在项目申报时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本次立项优先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导师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获奖教师在申报汇总表备注一栏标明所获奖项,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2)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一流学科及特色学科相应项目申报;
(3)本次立项要充分考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研究,在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和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中都有所体现;
(4)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按规定的推荐数量,将项目进行排序后,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4,1-5),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立项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校材料报送邮箱;
2.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校材料报送邮箱;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或教育厅按需调阅。
4.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只能申请一项,请在申报书首页“项目类别”中填写重点或一般。
荣成学院各系部将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6月24日(周一)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办公楼403),电子版统一发至hlgrcgjy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致勇、代德伟;联系电话:0451-86390313、86390805。
二、结题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同时将对已经完成的2017年度至今的省级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宜如下:
(一)结题方式
1.一般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高校全权负责,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予以备案。
2.重点项目:
结题要求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二是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二)项目决算
项目决算请参见教育厅《实施方案》中关于决算部分的相关要求,特别注意的是:凡申请结题项目(一般/重点)均要填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7)并加盖财务公章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题项目资助经费汇总表》(附件1-8)。
(三)上交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9和附件1-10);《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题项目资助经费汇总表》(附件1-8);
2.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含封面、立项申请书、研究报告、结题验收书、相关研究成果等)。结题项目有人员变更申请的,请填写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详见(附件1-12)。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7)并加盖财务公章;
以上要求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结题材料合制成一个PDF,决算单独一个PDF标明主持人姓名,按文件名标注分类)。项目电子版结题汇总表发送至hlgrcgjy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格式参见报送材料清单(附件1-3)。
材料上报时间:2019年6月17日(周一)
地点:办公楼403
联系人:邱致勇、代德伟;联系电话:0451-86390313、86390805。
(四)相关说明
根据学校政高发[2006]3号文件要求,所有立项项目(国家、省级和校级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的《教学研究》(原《高等教育研究》)投稿1篇,否则,不予结题。请将稿件发送到gjs1212@163.com 并注明项目号及联系电话,投稿咨询电话 86390324 张老师。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