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总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值宿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总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总值班工作任务主要由学院中层干部、学生辅导员、系办主任、管理人员完成。总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全院总值班工作,按值班类型分为白班和夜班两类:白班时间为值班当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由女教工完成);夜班时间为值班当日下午18:00至次日上午7:00(由男教工完成)。总值班期间,7:00至8:00、12:00至13:30、17:00至18:00三时段由保卫办公室人员负责值班,保卫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总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原则上,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人员不参加总值班。
第二条 总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履行总值班职责,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并按值班时间完成钉钉上下班考勤打卡,同时需做好与保卫办公室值班人员的交接班记录及值班记录,以备查阅。
第三条 总值班人员负责各类突发应急情况的上传下达、组织安排和协调处理,遇有特殊情况应向带班院领导及时汇报,并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条总值班人员临时有事不能到岗,可自行安排值班表中其他值班人员串班,禁止随意安排值班人员范围以外非相关人员或在校学生顶班替岗。因出差或工作需要长期驻外的值班人员要提前通知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串班调整事宜。
第五条总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准出现以下妨碍总值班工作的行为:
(一)迟到、早退;
(二)漏岗,擅离职守;
(三)回办公室处理事务;
(四)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五)对发生的案件或可疑情况漏报、拖报、谎报。
第六条总值班人员交班前应做好值班室用电设备检查,关闭电源,物品摆放整齐,并负责将值班室钥匙及时交到一楼门卫处。
第七条根据工作月份,在院内办公通报当月总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漏岗、脱岗情况,并报人事办公室备案。人事办公室将总值班人员纳入正常考勤管理,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发【2007】63号第三十条有关规定,对漏岗、脱岗者扣除当月当日岗位津贴,对不能按要求履行总值班职责者,通知其所属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日常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纪追责。
第八条学院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总值班工作的完成情况,如出现漏岗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并作相应的补救措施。每月定期通报值班检查情况。
第九条学院办公室负责总值班室的卫生和环境布置工作,定期清洁更换值班室的备品。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
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