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迎新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8-08-30浏览:229

学院各部门:

新生入学工作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向社会展现学院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与服务意识的一个重要窗口。为确保师生组织参与好迎新入学各项活动,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学院各部门要提高对迎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不扯皮,不推诿,不拖拉,保证新生入学接待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体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禁止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或邀请的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参与商业运营。迎新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进校开展商业营销活动;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将迎新工作纪律传达至每位教职工,全体教师、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并加强对家属及身边人的教育与约束。学院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邮箱:rcxyjjs@163.com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党委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