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学校一体化育人体系的构建,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经学校、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8年度“三全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表彰在学院“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领域成绩优秀、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上报总校,进行最终评选。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16年以来,在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教职工,特别是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学院领导在联系点所在党支部参评。如果被评选人不符合要求,评选结果无效,名额作废。
(二)此次评选要向一线普通教职工倾斜,“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学院教师、管理工作人员、生产服务人员;“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学院各部门和教学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全育人”先进集体
1.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自觉培育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高度重视思政工作,牢固树立育人理念,能够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本单位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能够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能够积极探讨育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及时分析育人工作的新成效、新问题,认真总结育人工作的新亮点、新经验。立足时代要求和师生实际,在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积极探索,主动推动育人工作改革创新,在职责范围内着力打造育人工作综合体系。
4.注重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能够完善机制,引导教职工敬业修德,争做“四有”好教师,致力于培养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职工队伍,能够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
5.能够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各类育人活动,在本单位评奖评优中能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
2016年以来,本单位员工未发生师德师风失范事件,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三全育人”先进个人
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坚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始终牢记自身使命和工作职责。能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业绩和育人效果突出,具备较强的奉献意识,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发展改革。在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
1.课程育人先进个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中创先争优、师德高尚、教风严谨、敬业奉献、履行职责;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2.科研育人先进个人:发挥科研育人功能,优化科研环节和程序,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培养学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关心学生成长及身心健康,在科研立项及获奖等方面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
3.实践育人先进个人: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资源,强化项目管理,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教育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
4.文化育人先进个人: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建设优美环境,滋养学生心灵、涵育学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在系、部、寝室等校园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表现者。
5.网络育人先进个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教育教学,大力推进网络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在微信平台及红色网站建设等工作中,丰富网络内容,建强网络队伍,净化网络空间,优化成果评价,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引导学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创作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精神家园。
6.心理育人先进个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深入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着力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心理育人相关资质,在成功防范及化解学生心理危机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7.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为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做出贡献。
8.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握学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供给能力,积极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合理诉求,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
9.资助育人先进个人: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10.组织育人先进个人:把组织建设与教育引领结合起来,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团及学生组织的联系服务、团结凝聚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各项工作和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2016年以来,个人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存在言行失范、行为不端、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
三、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将以党组织(总支、支部)牵头进行评选。评选工作在广大教职工监督之下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方式。各党组织(总支、支部)于7月9日(星期一)完成本单位“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院级、校级)(需带排名顺序)于7月9日(星期一)上午10点之前由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上报党委工作办公室。
2.校、院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教师评选:各系党总支、支部成立“三全育人”先进个人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支委会成员、系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人数须是单数,评审小组制定评选方案。“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由个人自愿报名,评审小组审核材料,召开全员大会,全员按照120%的比例投票评选出候选人员,再由评审小组按照分配名额从候选人员中按照100%的比例等额评选出院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全员会议要求参会人员不能少于总人数的2/3,否则选票无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校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在党组织(总支、支部)上报的院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中由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投票选出,各党组织(总支、支部)上报参加校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须按照名次排名提交汇总表。
(2))行政及工勤评选:由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分别成立“三全育人”先进个人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支委会成员、职工代表组成,人数须是单数,评审小组制定评选方案。“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由个人自愿报名,评审小组审核材料,召开全员大会,全员按照120%的比例投票评选出候选人员,再由评审小组按照分配名额从候选人员中按照100%的比例等额评选出院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全员会议要求参会人员不能少于总人数的2/3,否则选票无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校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在党组织(总支、支部)上报的院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中由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投票选出,各党组织(总支、支部)上报参加校级“三全育人”先进个人须按照名次排名提交汇总表。
(3)根据学校要求校级“先进个人”评选仅限哈编和荣编教职工。
(4)教师由所在专业、系部进行评选。推荐名单必须面向全系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将推荐名单上报党委工作办公室。
(5)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单独评选,推荐名单在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推荐名单上报党委工作办公室。
(6)行政及工勤人员推荐名单在党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公示结束若无异议,由党总支书记将推荐名单上报党委工作办公室。
3.参加院级“三全育人”先进集体评选的部门及教学单位,需附2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准备3分钟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汇报。
汇报时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汇报地点:办公楼第一会议室(二楼)
4.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在7月9日(星期一)上午10点之前将本部门或教学单位评选人的《汇总表》及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及参评院级先进集体的《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党委工作办公室dwgzb2018@126.com,纸质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一份)经由各总支(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加盖各基层党组织党章后送至党委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06室)。其余附件材料,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存档。
5.参评“三全育人”先进集体的部门或者教学单位须填写《“三全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三全育人”先进个人人选需填写《三全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6.经院评审领导小组的认真审查和考评,在参评院级先进集体中推选出院级先进集体4个,在院级先进集体中推选出校级先进集体1个,并在学院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进行最终评选。
7.在公示期间对群众提出异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院领导小组将会进行核实,如所提出异议属实,将取消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参评资格。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分配比例,认真、慎重地推荐近两年来在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个人。
2.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活动促师德建设,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工作,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电话:7592783 监督电话:7595285
五、评审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支部上报的“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审定工作。
组 长:徐向晨
副组长:刘云峰
成 员:杜 野 宋加升 张桂华 王 坤 赵运平 于全德 赵 军
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办公室。
附件【附件3:“三全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三全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推选票票样.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6--2018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新.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