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威海市个人信用积分命名”的通知

时间:2018-05-14浏览:211

今年初,威海市荣获“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共12个),为扎实推进信用威海建设,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拟推出威海市个人信用积分,并将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现委托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信用积分命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5月5日—6月4日

二、评选步骤:

1.投稿阶段:5月5日至5月19日

有意参加者登录“信用威海”网站或者市民卡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投稿。

2.专家评审阶段:5月20日至5月23日

由专业评审组对投稿名称及名称内涵解释进行评选,评出30件入围作品。

3.公众投票阶段:5月24日至5月30日

公众通过“信用威海”微信公众号对入围的30件作品进行投票,每个ID只可投票一次。

4.专家复议阶段:5月31日至6月1日

专家评审组根据公众投票得票数,综合复议后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其他20名为参与奖。

5.公示阶段:6月2日至6月4日

通过“信用威海”网站、“信用威海”微信公众号对最终评选结果及入选作品进行公布。

三、设计要求

1.威海市个人信用积分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反映威海历史文化内涵、城市特质与精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具有时代性和较高的艺术水准,宜推广传播。

2.每件应征作品应包括名称和内涵阐释两部分,同时提供不超过20字的对作品的概括描述,要求文字表述完整、言简意赅。

四、奖额设置:

1.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三等奖6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4.入围奖2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若多名作者作品相同,则奖金平均分配;在投票阶段,关注信用威海微信公众号,参与投票后,会获得一个红包口令,红包发放总金额5000元。活动结束后,将在“信用威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发放奖金及证书。

五、版权界定

1.原创界定。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所有权界定。此次参赛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3.保密界定。应征者应在作品征集期间对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六、投稿方式

(一)参赛者登录信用威海网站或者市民卡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weihaixinyong@163.com。

(二)联系电话:0631-5226278。信用威海二维码:

 

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5日

附件【信用积分命名活动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威海市个人信用积分情况介绍.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