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3-14浏览:239

学院各相关教师:

根据鲁教科处函〔2017〕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荣成学院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17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5项,人文社科类不超过1项,所有申报项目都要参加院内评审,择优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涉密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 周岁,重点支持40 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项目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鼓励、支持研究生、本专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5.推荐自筹经费项目时,须提供出资证明。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推荐的项目,鼓励各高校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4.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自筹经费项目应提供出资证明。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

8.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9.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四、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推荐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 岁(1977 年1 月1 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推荐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 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 万元。

(三)推荐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 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今年继续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

(五)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 号)精神,鼓励高校在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六)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6〕17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0 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在文物保护传承、挖掘内涵、合理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七)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推荐的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申报程序

(一)学院初评

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电子版及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后在3月17日下班前交到科研产业办(科技园303室),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产业办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申报限额确定推荐报送项目。

(二)网上申报

确定推荐报送的项目由负责人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由科研产业办分配。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B)》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推荐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

推荐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时间为:3 月20 日—3 月23 日。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红日 15063191030(61030) 7592602

姬 智 15888333700 7592351

电子邮箱:rckycyb@163.com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2.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

3.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4.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

5.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自筹经费来源证明书 模板

科研产业办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