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基层党支部:
按照《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开好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参会人员:支部班子成员。三届支委会班子成立时间较短,本次组织生活会由二届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及三届支委会班子成员共同参加并协调完成相关内容。
会前,三届支部班子之间要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把问题摸清找准,特别是两届支部班子成员构成变动较大的支部,应积极倡导以老带新,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完成。
会上,要围绕主题,三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会后,要列出二届、三届支部班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见附件1中表格1),及三届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见附件1表格2),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和本单位职工群众公开。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见附件2)。
二、党员民主评议
参加人员:支部全体党员(联系点领导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民主评议)。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会前,党员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充分征求意见,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撰写发言材料并对个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等次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会中,每个党员要结合谈心谈话情况,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其他党员对其进行互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民主测评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对党员进行测评。
会后,党支部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30%。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评议结果将作为2017年“七一”评优工作参考依据,要求严肃认真对待。
(民主评议党员填报材料见附件3及附件4。)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支部要将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检验学习教育实效的重要标志,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努力推动当前工作上见成效。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当好标杆,以上率下、示范推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各基层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2017年3月12日前完成,相关材料、会议记录及照片(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于2017年3月13日报送学院党委留存,以备检查。
附件:/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6122932607080.zip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