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年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1浏览:226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重大、重点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开展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课题成果必须是自课题审批通知书下达日起课题组成员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

2.课题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列第一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必须参与课题主体研究成果的撰写,相关内容体现在研究成果之中。

3.关于省重大课题:由省规划办组织鉴定。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地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地市或同类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

4.关于省重点课题:由省规划办组织鉴定。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县处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县域或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

5.关于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由课题主持人组织专家鉴定。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或公开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

6.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批准号”。

二、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好本部门的结题工作,荣成学院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教学督导与高教研究办公室。

报送材料及要求:

1.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不需提交原件,但每样成果复印件均需学院签字盖章)。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

2.汇编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其中的课题成果公报将在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网上予以发表。电子文档用光盘刻录,并标注学校名称及主持人姓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ggjs@163.com

3.结题汇总表纸质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ggjs@163.com

4.《教学研究》期刊投稿1篇。根据学校政高发[2006]3号文件要求,所有立项项目(国家、省级和校级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的《教学研究》(原《高等教育研究》)投稿论文1篇(未必刊发在《教学研究》上,投稿即可,稿件可是在其他刊物上已发论文),否则,不予结题。请将稿件发送到gjs1212@163.com,并注明项目号及联系电话,投稿咨询电话86390324,联系人张老师。

三、其它

1.本次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4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结题费用:根据省规划办通知要求,重大重点课题省规划办收取专家评审费,每项600元;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不收费。

四、联系方式

地址: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新教学主楼E2017室

联系人:卢江 代德伟

电 话:86390312 86390805

附件:http://gaojiao.hrbust.edu.cn/attachment/2016102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