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及语音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6-06-07浏览:268

为了加强机房及语音室管理,提高教学服务质量,减缓设备损耗,提升设备使用周期和可用率。经学院批准,现发布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及语音室管理办法,详见起点群文件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请各位老师认真查看并遵照执行。

以下是3#实验楼上课流程:

上课前,任课教师必须本人去4#实验楼门卫处登记取钥匙,下课后及时返还。禁止学生代领、代还。学生借钥匙需出示教务盖章的借教室申请单。

对擅自使用教室的学校师生,机房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

2016年6月13日正式实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