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才政策】关于优化“荣聚英才”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29   动态浏览次数:14


1.大学生聚荣就业支持计划

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来荣工作5年内购买市内首套住房的,每人可分别申领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对威海市冲击千亿目标、百亿目标企业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至每月5000元、3000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进站博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科研生活补贴;出站后继续留荣工作的,在享受博士生政策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

2.大学生聚荣创业支持计划

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可申请3次,单次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每次提供3年财政部分贴息。租用独立经营场地、正常经营满1年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分别给予最高5000元、1万元一次性租赁补贴。

3.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支持计划

支持我市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共建实习基地,对到我市七大产业链重点支撑企业实习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学年在校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实习补贴;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实习期3-6个月。建立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清单,支持驻荣院校招收目录清单内专业(工种)学生,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招生补贴。鼓励驻荣院校引导在校生选修目录清单内专业(工种),学生毕业年度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从事清单内专业(工种)工作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期限3年;同时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支持驻荣大中专院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冠名班”人才培养,毕业后学生到该企业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根据实际到企就业人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

4.技能人才聚集支持计划

对获评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设立的威海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推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每新增1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企业500元、1000元、2000元一次性补贴。定期在产业工人队伍中,选拔一批具有工艺专长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优秀代表,每人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