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教育有关文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牵引,推进专创融合课程、项目式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改革,切实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综合性、问题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科技、政策、文化含量的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或创业实体。
该计划分为以下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送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2.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4.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下一年5月份进行结题。
二、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要求
1.2024年11月份申报的所有校级“大创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申报(https://hlj.microton.cn/access),没有网上申报不能结题。
2.对2024年11月份申报的校级“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答辩(答辩时间为7月6日,详见后续通知),如果有人员调整在答辩前完成(换人报告由学院审批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答辩后推荐部分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答辩名单见附件1。
3.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文件要求:本科生在A+竞赛中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或者参加A类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满足基本要求下,参赛作品可直接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本科生在B类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在满足基本要求下,参赛作品可直接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基于本比赛申报的“大创项目”可以参加此次申报。项目组将电子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附件4)+立项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3))交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系部汇总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后于7月4日12:00前连同各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稿发送至99006036@qq.com,附件4《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送至2教305室,过期不再受理,此次申报的“大创项目”需要参加立项答辩(答辩时间为7月6日,详见后续通知),答辩时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所获奖项需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才能进行申报国家级、省级)
(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2.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创新创业的关系。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1. 新申报“大创项目”的负责人需填写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或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和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稿到所在系部,由系部汇总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后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于7月4日12点前电子稿发送至99006036@qq.com,附件4《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送至2教305室。
2.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7月6日,答辩会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要求项目组进行汇报和答辩,答辩采用ppt形式进行,请项目组提前准备好ppt。
3.项目不能跨年度重复立项。
四、项目经费
1.申报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做好预算。
2.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必须的元器件、少量的图书资料、实验费和加工费等必要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购置任何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物品。
3.项目经费实行审批制度,限额内实报实销,凡发现滥用经费的,将停止项目实施,追缴全部资助经费,并限制再申报相关项目。
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验收
1.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 各系部对立项的各类项目负责全过程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荣成学院教务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巡视和抽查,对未按计划认真实施的项目提出告诫,并有权终止项目。
4. 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届时学校、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逐项验收,审阅学生的设计、实验记录、分析报告,审查学生的创新性成果,审查经费的使用情况,评议项目完成情况等。
5. 学校将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公开展示,对没有完成计划和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公布,其指导教师不允许再申请项目指导教师。
六、特别说明
不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国家级、省级评审资格。
学校专属授权码:F5C024A6
邮箱:99006036@qq.com
联系人:孙永倩 电话:7595633
附件1:荣成学院—2024年校级大创立项汇总.xlsx
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xls
附件5:202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操作流程.pdf
荣成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