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室排查的通知”
.
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5-06-05   动态浏览次数:31


各系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排查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开展全校实验室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研发、生产、使用27种特定化学品(详见附件1)能力的实验室。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系部涉及27种特定化学品研发、生产、使用的实验室,以及具有制毒重点设备反应釜并开展有机化合物相关实验的实验室,尤以化工、化学、生物、医药等相关专业为重点。

 

二、排查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楼宇、房间号、实验室名称),是否使用27种特定化学品(涉及使用人员中是否具备研发和少量加工能力),是否涉及反应釜并开展有机化合物实验,涉及化学品种类、主要研究方向等。

 

2.人员情况:实验室研究人员数量、身份信息、专业背景等。

 

3.设备情况:制毒重点设备反应釜数量及使用情况等。

 

三、排查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排查工作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系部要压实实验室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信息汇总。请系部认真填报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66日上午10:00前将以系部为单位签字盖系部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xyjwb_sysj@126.com

 

联系人:宋鸣

 

联系电话:0631-7595633


附件.zip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