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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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8   动态浏览次数:1550

、加强教育,弘扬正气

考试作弊实质上是诚信问题。各要通过主题班会、考前动员会、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要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是做人之根本,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学生要做到讲诚信,首先就要做到拒绝考试作弊,反对考试作弊。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文化氛围,弘扬正气,打击歪风,使每个学生在此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精神和道德境界。

、加强培训,从严治考

制止考试作弊,关键在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在考前召开考试培训会,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要求,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职责。

监考守则已印制在监考记事中,请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守则要求履行职责,现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1、考场清理。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书桌、座位周围不准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非考试用品集中放置在讲台附近的指定位置。

2、证件检查。期中、期末考试需检查经注册的学生证,身份证。

3、金属探测器。严格使用金属探测器,杜绝学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4、试卷发放。正点考试开考前2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逐一发至考生手中,不准由考生自行传递试卷,确保发放试卷数量与收回试卷数量一致,杜绝试卷外流情况的发生。

5、考生信息填写。发卷后监考教师必须要求考生立即填写个人信息,杜绝替考、串考情况的发生。

6、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站立监考,手机关机,在考场前后合适位置交替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交谈,不准看书、看报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加强规范,违规必究

 对于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将以违纪通报的形式在校内办公通报,并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于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将在校内办公进行通报,并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条例》、《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条例》严肃处理。

教务

2021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