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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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26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部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按照学校每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八至十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旨在检查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以保障学校本科教学教学有效性的稳步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自检内容

1、系()主任、教学副主任通过看课、听课等环节,掌握本部门教师的教学情况;

2、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成效及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3、系()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检查活动记录);

4、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教案撰写情况及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学进程进度情况(含实验,实践等环节);

5、实验开出率及执行情况,实践环节执行及运行情况;

6、要求系(部)领导至少听课一次,了解并掌握教学情况,检查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学进程进度情况(含实验,实践等环节),应着重检查多媒体教室授课情况及任选课程授课情况;

7、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情况;

8、各专业综合实践(自主学习)环节的实施情况,特别是设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专业,其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准备情况;

相关教学部门应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且将检查结果汇总并详实记录入系(部)自检报告中(自检报告应涵盖各系(部)自检内容涉及的8个基本情况)。请在第十一周星期四(11月19日)16:30前将部门自检报告(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到教务办(2-307,电话:7592631),相关电子稿文件格式为:xx系(部)2020学年秋季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模版可在总校网站“教务在线”—资料下载—教学管理中下载模板),电子稿发送至869863158@qq.com)。同时要求各教学部门要对存在问题及反映出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存在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问题,并给出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各教学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同时,应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

二、学院检查内容

1、由学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态度、学风情况的反映以及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反映(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2、随机抽查理论教学、实验、实践教学等授课质量及教学秩序(含学生出勤情况),请任课教师配合工作;

3、重点抽查多媒体教室授课情况及任选课程授课情况。

 

 

附件1: 

各教学部门:

为配合教学质量检查,将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每个专业至少选派一名教师参加教师座谈会,每个专业选派一名成绩优异的学生参加学生座谈会,请相关选派参会人员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会。

 

座谈会名称

时间

地点

备注

教师座谈会

11月12日(周四)

13:30—15:00

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学生座谈会

11月12日(周四)

15:20—16:50

办公楼一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