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部分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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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1   动态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本部教务处通知要求和校发【201913《哈尔滨理工大学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1》,附件1.1校发201316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2),校201666《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2》,附件1.3)本次统计将依照以上文件精神执行

本部教务处于201518日发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高等教育类增补期刊,经认定合格的增补期刊,将加入《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2)。

为了更好地完善该期刊目录,今后教师在发表教研论文前,如拟发表期刊属于高等教育类期刊且未在期刊目录范围内的,可提出期刊增补申请,并以系部或部门为单位填写《高等教育类期刊增补申请表》(附件3)并发送邮件至联系信箱,经认定合格的期刊,将增补到《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中。

具体标准、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核算奖金及学术分标准原则

教务办负责统计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包括以下5个方面,凡符合“附件1:相关文件”中所对应内容的,计算相应学术分(仅限工作量考核之用),奖金按《办法1》计算执行;

(一)高水平教材;

(二)高水平教育教学学术论文(应符合《办法1中附件或《目录》要求);

(三)高水平教学比赛;

(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含虚仿项目)(参照附件填报);

(五)指导高水平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

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相关文件条目。

二、上报相关要求:

(一)上报教务办认定教材、教研论文及教师个人教学比赛获奖的出版发表和获奖时间范围2019全年

(二)认定的教材、教研论文及报送科研办认定的专著、论文不在认定范围内

(三)一切论文录用通知将不计入统计范围内

(四)教研论文需上交复印稿(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

(五)教材需上交原件,且被认定上的教材将统一存档,不予返还

(六)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证书仅需上交复印件,如有存有异议教务办将单独联系教师个人咨询

(七)如有教师漏报、错报情况发生,请教学单位及时更新电子稿纸稿,发送电子稿至联系邮箱,替换原上交的纸稿

(八)需填报的相关统计表

1、《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教统计表》;

2、《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教研论文统计表》;

3、《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教师个人教学比赛获奖统计表》;

4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指导学生竞赛统计表》;

5、一流专业;

6、一流课程;

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上报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教务办工作人员在“教务管理”发布本通知同时,将通知及附件压缩包上传至教学秘书工作群中,请在网上通知内或群内及时下载并通知到每名教师

(一)电子稿及纸稿报送时间:202076

(二)电子稿及纸稿

(三)联系邮箱:99006036@qq.com,电子稿应按规定命名格式XX教学单位2019年统计材料》,以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暂不受理个人提交

(四)纸稿报送地点:2305

(五)纸稿打印在一页A4纸上,并应有表格上提示的签字教学单位公章;

(五)咨询电话联系人:7595633孙老师

注: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不符合上述申报标准、原则及要求的教材教研论文及教师个人教学比赛获奖一律不准许上报。

附件1:相关文件.zip

附件2:高等教育类期刊目录.xls

附件3:高等教育类期刊增补申请表.xls

附件4-10.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统计表.xls

附件11:哈尔滨理工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xls

附件12哈尔滨理工大学一流课程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