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和申报流程
发布人: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02-21   动态浏览次数:527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政策内容

对于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政策依据

1.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2.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政字〔2020〕21  号文件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20〕6号)。

(三)申办流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同)。

2.进入“服务大厅”后,在服务大厅中的业务经办→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

3.进入单位登录界面,点击右上方的下载中心。

4.进入常用下载界面,点击并下载“地纬浏览器”。

5.双击下载的“地纬浏览器”(“威海社保单位端”)进入单位登录界面。账号和密码即为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账号和密码

6.进入单位界面后,点击左侧的“公共就业”,会出现“稳岗补贴申报”,然后点击“企业稳岗补贴申请”。

7.进入补贴申请界面,录入补贴申请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完成,点击下一步。

8.进入上传材料界面,按照系统中要求上传材料,点击下一步。

9.进入补贴明细核对界面,核对企业补贴申请相关数据及上传材料,核对无误点击申请提交,申请完成。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912          环翠区:5226975

文登区:8251232          荣成市:7576257

乳山市:6667626          高  区:5626012

经  区:5985715          临港区:5551205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

(一)政策内容

2020年2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每人每月1719元。

(二)政策依据

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威政办发〔2020〕3  号);

2.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3  号)。

(三)申办流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进入左下角“服务大厅”后,在服务大厅中的业务经办→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减员申报→在职减员(社保就业二合一)→填报失业登记信息。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912          环翠区:5226975

文登区:8251232          荣成市:7576257

乳山市:6667626          高  区:5626012

经  区:5985715          临港区:5551205


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保补贴

(一)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吸纳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政策依据

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威政办发〔2020〕3  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  号)。

(三)申办流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进入左下角“服务大厅”后,在服务大厅中的业务经办→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公共就业→就业援助→企业吸纳补贴申请。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912          环翠区:5226975

文登区:8251232          荣成市:7572853

乳山市:6652415          高  区:5626012

经  区:5982120          临港区:5581837


四、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

(一)政策内容

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和2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一次性核拨。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统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领资金;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统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领资金。

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运营补贴不与市级重复享受。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  号);

2.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政字〔2020〕21  号文件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20〕6号);

(三)申办流程

待疫情结束后统一申请,一次性核拨。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826          环翠区:5860155

文登区:8469456          荣成市:7573443

乳山市:6653316          高  区:5626013

经  区:5982120          临港区:5581837

南海新区:8963812


五、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运营补贴

(一)政策内容

增设创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租金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2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市级减免租金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0〕2  号。

(三)申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向所属区(市)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初审。各区(市)人社部门负责初审。

3.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各区(市)人社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

4.拨付。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获批园区的银行账户。

(四)联系方式

0631-5195097 


六、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内容

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政策依据

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威政办发〔2020〕3  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  号)。

(三)申办流程

1.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居住证或户口簿;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假释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全日制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簿;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2.办理流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进入左下角“服务大厅”后,在“服务大厅”中的业务经办→个人版→社保就业个人网上服务→个人贷款申请。

(3)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贷款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扫描资料,人社部门审核资格,符合申请资格,推送给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897658    环翠区:5860155

文登区:8469456          荣成市:5781179

乳山市:6667626          高  区:5626012

经  区:5982120          临港区:5581837

南海新区:8963813


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一)政策内容

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阶段实施,理论课程部分采用“互联网+培训”方式先期进行,实际操作部分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组织。疫情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和各类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参加线上平台培训完成学时并考核合格后,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组织参训的区市人社部门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线上培训补贴;待参训人员参加线下实操培训完成学时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考核合格后,再向组织参训的企业或认定培训机构核拨余下培训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优先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安排。

扩大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支出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组织参训的区市人社部门,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

以上两项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1号);

2.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4号)。

(三)申办流程

1.线上培训补贴申报流程

(1)企业职工和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登陆我市遴选确定的4家线上平台,注册个人身份信息,选择拟参加线下培训的认定培训机构后,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待疫情结束后,由选定的认定职业培训机构向组织培训的区市人社部门提供参训合格人员名单、学员身份证、代领线上培训补贴协议书、培训机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上述材料由各区市人社部门留存备案。

(2)各级人社部门对补贴申领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线上培训补贴资金拨付至认定培训机构银行账户,由认定培训机构向线上培训平台支付线上培训补贴。

2.生活费补贴申报流程:

(1)农民工(具有农村户籍的企业职工和失业职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登陆我市遴选确定的4家线上平台,注册个人身份信息,选择拟参加线下培训的认定培训机构后,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待疫情结束后,由选定的认定职业培训机构向组织培训的区市人社部门提供参训合格人员名单、学员身份证、代领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协议书、培训机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上述材料由各区市人社部门留存备案。

(2)各级人社部门对补贴申领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生活费补贴资金拨付至认定培训机构银行账户。认定培训机构应当自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员足额支付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对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时发放到位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市  直: 5863619

环翠区: 5226975(技能培训)、5860155(创业培训)

文登区: 8180523          荣成市: 3918292

乳山市: 6663269          高  区: 5629708

经  区: 5988852          临港区: 5581837

南海新区: 8963812


八、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

绿色通道

(一)政策内容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对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号);

2.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的通知》(威人社函〔2020〕4号)。

(三)申办流程

1.所需材料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在职证明》、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

2.办理流程

(1)系统申报,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导航栏中“服务大厅”,在“单位办事”板块中点击“工伤网上申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确定需要用人单位补正的材料;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材料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在职证明》通过系统直接填写打印后盖章扫描上传,其它材料直接扫描上传(注: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的复印件首页应加盖经治医院的医务专章,页边加盖骑缝章);

(3)经办机构正式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861          环翠区:5207602

文登区:8476809          荣成市:7515689

乳山市:6655119          高  区:5629216

经  区:5981110          临港区:5581736


九、参保单位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一)政策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延长春节假期,未及时缴纳2020年1月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单位,2月份补缴时,免收滞纳金。

(二)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4号);

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函〔2020〕6号)。

(三)申办流程

无需参保单位申办,系统自动设置。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980          环翠区:15763110977

文登区:8482186          荣成市:7572886

乳山市:6681085          高  区:5625406

经  区:5988759          临港区:5551201


十、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一)政策内容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至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7%。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

(二)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

3.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0〕2号)。

(三)申办流程

无需参保单位申办,系统自动设置。

(四)联系方式

市  直:5190980          环翠区:15763110977

文登区:8482186          荣成市:7572886

乳山市:6681085          高  区:5625406

经  区:5988759          临港区:55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