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部门(单位)的公章管理,严肃履行职责权限,捋顺办事流程,规避违规风险,按照学院整风肃纪专项活动总体部署,学院决定对公章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整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是行使权力的最终体现,事关学院的声誉与利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公章刻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完善其管理制度和规范使用流程,确保在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上,真正做到慎之又慎,绝不可麻痹大意,绝不可有损学院声誉与利益。
2.公章管理须严格遵循“执行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有据可查”的原则,各部门不允许擅自刻制公章,公章应有专人管理,用印执行审批-登记-存档制,相关手续齐全可查。
3.请学院各部门认真填报《公章管理情况登记表》,于9月23日(星期五)之前报送至院办,正在使用的有效公章和拟作废的公章印模需一并报送。对未履行审批、启用和备案程序的私刻印章,使用部门必须向学院提交报告,阐明其原由。如继续使用,须补办审批、启用和备案手续;如废止使用,公章上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封存或统一销毁。
联 系 人:金信江 7595528